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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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24)鲁 0303执 2160 号
  • 作者: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:2025年04月23日

  案号:(2024)鲁 0303执 2160 号

  申请执行人: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37030067811022XR,住所地,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45甲3号。

  负责人:任继军,行长。

  被执行人:孔凡传,身份证号码3703211976********。

  被执行人:蒋兴山,身份证号码3703051982********。案外人:王学芬,身份证号码:3703211952********,

  王学芬与被执行人孔凡传就本案拍卖房地产有权属纠纷,现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。

  向案外人王学芬发放案款金额:人民币贰拾壹万柒仟贰佰玖拾捌元肆角捌分(217298.48元)。

  发放原因:双方达成案款分配协议。

  公示期限:自公示之日起三日内,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本院提出异议。

  异议提交联系方式:电话:0533-2862665

  举报电话: 0533-2861207

  书面材料邮寄地址:淄博市张店区南西五路14号

  特别提示:主张对有关财产享有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应提交相

  关证据材料。

  张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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