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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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24)鲁0303执5847号
  • 作者: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:2025年04月22日

案号:(2024)鲁0303执5847号

申请执行人:山东张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3703001642680971。

被执行人:杨治国,公民身份号码3703031978********。

许艳,公民身份号码3703031974********。

案外人:王恩光,公民身份号码3703021994********。

与案件关系:案涉拍卖财产的买受人。

向案外人王恩光发放案款金额:人民币壹万零伍佰陆拾柒元肆角壹分(¥10567.41元)。

发放原因:支付买受人王恩光垫付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款。

公示期限:自公示之日起三日内,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本院提出异议。

异议提交联系方式:电话:0533-2864669

举报电话: 0533-2861207

书面材料邮寄地址:淄博市张店区南西五路十四号。

特别提示:主张对有关财产享有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应提交相

关证据材料。

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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