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
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http://zbzdqfy.sdcourt.gov.cn
申请执行人:淄博盛翔达物流服务有限公司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370303MA3CLFK06R。
申请执行人:冯平,公民身份证号码:3703021979********。
被执行人:田万永,公民身份证号码:3703031970********。
案外人: 张颖颖, 公民身份号码:3703031978********与案件关系: 与被执行人田万永原系夫妻关系。
向案外人张颖颖发放案款金额:人民币(大写)贰万玖仟捌佰贰拾陆元肆角柒分(29826.47元) 。
发放原因:拍卖被执行人共有不动产应退50%份额剩余部分。
公示期限:自公示之日起3 日内,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本院提出异议。
异议提交联系方式: 电话:0533-2862679
举报电话:0533-2861207
书面材料邮寄地址:淄博市张店区南西五路 14 号
特别提示:主张对有关财产享有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应提交相关证据材料。
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
版权所有: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:鲁ICP备13032396号
地址: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0号 电话:0533—2861258 邮编:255000